荣将镇签订2016年民族宗教工作责任状
作者: 发布时间:2016/6/2 16:32:52 点击率:83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稳定,荣将镇与9个村(社区)负责人签订了民族宗教工作责任状,明确镇村二级管理任务,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和谐稳定。责任书从以下四个方面对荣将镇民族宗教工作进行明确: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村(社区)把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任期目标,各村(社区)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对各村民族宗教工作负总责。要求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开展年度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不少于1次,并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投入,做好排查、报告、通报、联系、督查、等工作。
二、健全管理网络。及时调整和充实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任组员,社会事务办负责人为民族宗教信息员,实行属地管理,努力建立乡镇和村(社区)二级负责制。
三、突出依法管理。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加强对少数民族的关怀,积极解决他们在生活、教育、就业中的实际困难。指导督促宗教团体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消防、卫生防疫等;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及时制止各类违法宗教活动,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
四、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不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法律知识宣传。(荣将镇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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