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党建指导员作用的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0/3/30 10:32:38 点击率: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发挥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助推辖区小微企业、餐饮单位等复工复产,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云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作用的通知》以及西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期间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二、工作内容
在摸清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小微企业、餐饮单位等复工复产情况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选派力度,切实发挥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作用,做好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及今后发展的“六大员”,制定“四个一”工作机制,科学指导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复工保驾护航,保障辖区经济平稳运行。
三、工作职责
(一)做好党建指导员。要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中,引领非公党组织和非公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对先进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摸底,对表现突出的典型事例进行总结上报,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发展入党。
(二)做好信息宣传员。要宣传好目前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文件、西山区应对新冠肺炎稳定经济运行20条措施等政策法规等文件精神,将文件和政策精神传递到每一个企业。
(三)做好复工调查员。要做好《企业问卷调查表》(附件3)发放收集工作,对已开业的企业面临防疫风险,未开业的企业是否存在困难和问题,企业将采取哪些措施自救,需要获得哪方面的政策补贴等问题进行全面了解。进行梳理,统计完成后将有关数据分析研判后上报指挥部提供决策依。
(四)做好政企联络员。要了解掌握企业现状,对症下药,对暂时无法现场办公的,指导企业利用电子化异地办公的形式进行“电子化复工复产”,通过远程办公,降低员工在上下班期间的感染几率,增加了员工办公时间的灵活性,提高了办公效率。对于有实际业务办理的需求,引导广大企业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往来聚集。结合我局职能,为加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服务,针对涉及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行政许可和登记注册业务即来即办、特事特办,切实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便利。
(五)做好防疫培训员。要指导企业为员工复工做足准备,在疫情防控期,动员各党组织书记做好员工的安抚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做好职业能力提升教育培训、非公企业规范管理深化和开工前期准备。动员在家职工加强身体锻炼,保持愉悦心情,学习新冠病毒知识做好防护消除恐慌,提升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六)当好防控监督员。要引导非公企业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街道和社区做好相关文件的填报,落实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复工复产。积极发动党员,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企业的监督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为企业员工配备防护用具,建立体温检测、日常消毒、防护培训、错峰排班、分散就餐等制度,严格执行“云南抗疫情”扫码制度,做到人员管控到位、环境管理到位和制度执行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设立一个党建指导员联络办公室。党建指导员办公室设在局非公党委办公室,负责日常收集整理各类问题,能够在我局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反馈。
(二)开通一条24小时服务热线。将局24小时举报投诉热线(68183315)设为“企业复工复产咨询热线”,解答和收集企业复工复产需要了解的政策法规和复工复产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三)组建一支非公书记突击队伍。将非公党组织书记中敢于担当、有表率作用的的书记组成突击队,负责做好和党建指导员的联动工作。
(四)构建一个长效机制。制定《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的通知》《关于做好各类市场复工营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指导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服务引领推动,核对更新《西山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册汇总统计表》(附件1)《党建指导员联系企业名册表》(附件2),务必于2月21日派驻到位。同时将更新后的名册报党建指导员联络办公室备案。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务必在2月26日前完成联系企业走访摸排工作,并据实填写《企业问卷调查表》(附件3)于2月26日17:00前上报非公党委办公室。此后,每周至少联系走访企业1次,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党建指导员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将纳入党员积分管理、党员民主评议及年度考核评议范围。
(四)党建指导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不得在企业领取工作报酬、报销费用,不得干预其生产经营,不得泄露其秘密。对违反纪律法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 西山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名册汇总统计表;
2. 党建指导员联系企业名册表;
3. 企业问卷调查表;
4.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复工复产指导意见的通知;
5.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的通知;
6. 关于做好各类市场复工营业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7.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