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向导”开组织工作新局面
作者:廖正祥 发布时间:2021/6/4 15:55:58 点击率:0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作为我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统领性、综合性的法规,是我们在新时代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要将《条例》作为组织工作的“向导”,弘扬好党的光荣传统,发挥出党的独特优势,让党在新时代的征程中永葆青春活力。
以《条例》为“向导”,牢固立党之本。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组织永葆青春的“胶原蛋白”。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以《条例》为基本遵循,通过强化阵地、优化队伍,不断促进组织建设提质创新,以党的先进性、时代性,筑起党基层战斗堡垒的“铜墙铁壁”,更好的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引领群众,筑牢党在基层的组织根基。
以《条例》为“向导”,激扬力量之源。理想信念作为党员干部行动的先导和动力,是党组织永葆青春的“精神之钙”。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要以《条例》为引领,把握好党史学习教育的契机,不断地增强组织教育,将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基层原则,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实现基层组织的自我革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激发出基层战斗堡垒的内生动力。
以《条例》为“向导”,夯实执政之基。治党治国,首在选人用人。如何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系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性问题。党委(党组)及其组织部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基本原则,既要选拔担当有为的优秀干部,也要集聚爱国奉献的优秀人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不断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活力,让人才在党的各级组织中有为有位,以“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认知,夯实党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