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奖金!嵩明教育虚位以待,“职”等你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7/19 14:23:28 点击率:0
近日下发的《嵩明县教师队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和咱们的教师队伍息息相关,每年按照20人左右的计划数引进优秀教育人才。通过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全县教育事业跨越发展。
关键词一:人才引进的范围
A类人才 正高职称的教师、省级特级教师。 B类人才 省级名师、名匠、名校(园)长、名班主任、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省级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 C类人才 州(市)级名师、名匠、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获得州(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称号。 D类人才 教育部最新年度认定的直属师范院校,211、985高校、一流高校或一流学科,国外知名大学等全日制硕士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 关键词二:人才引进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 2.熟悉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教育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 5.具有大学全日制本科,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文化程度。 6.A、B、C类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关键词三:引进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需要拟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县机关辅助性岗位用工管理联席会议批准。 2.县教师队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3.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审核应聘人员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科研水平、业务能力等,确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引进的基本条件,对符合引进条件的提出面试意向。 4.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择优确定人选,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县机关辅助性岗位用工管理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签订聘任协议,安排岗位职务,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政策等具体工作。 关键词四:待遇保障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资待遇按照或参照在职在编教师执行,同时,实行人才引进安家费、租房费补助制度。 安家费 1.符合A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100000元安家费; 2.符合B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80000元安家费; 3.符合C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60000元安家费; 4.符合D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40000元安家费; 引进的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后发放安家费的50%,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发放剩余的50%,安家费由县级财政保障。 租房补助 1.符合A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1000元/月租房补助; 2.符合B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800元/月租房补助; 3.符合C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600元/月租房补助; 4.符合D类人才标准的,可享受400元/月租房补助; 引进的人才按年度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的,一次性发放本年度租房补助,考核不合格的,停发本年度租房补助,租房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租房补助由县级财政保障。 家属随调随迁 引进人才配偶愿意到嵩明工作的,优先安排同等性质工作岗位;配偶无工作的,积极推荐就业;户口随迁按有关规定办理。 子女就学待遇 被引进人才的子女需转入我县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入学入托的,由领导小组优先安排。 关键词五: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为一年,在试用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方可继续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第十条 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方可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第十一条 引进人才若服务期限未满而中途单方解除聘用合同或调离本县者,依法清退安家费和租房补助,并按合同约定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 由用人单位负责按年度对引进的人才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当年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人才引进资格,并追回已享受的相关人才引进待遇。 1.业绩上弄虚作假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引进资格的; 3.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分的; 4.任期内被处以刑事处罚的; 5.其他应予以取消人才引进资格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