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随迁子女2021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告知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2/3 17:07:56 点击率:0
2021年,嵩明县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地户籍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一、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界定
以孩子本人的户口作为区分依据,不以父母户口、是否购买房产为依据。
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指孩子本人的户籍在嵩明县。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孩子本人的户籍在嵩明县以外的。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准备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户口簿。父母和孩子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要提供父母、孩子的户口薄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 (二)居住证明 1.在嵩明县内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可是以下两种:一是2021年2月28日前至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明;二是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电子居住证同样有效。特殊情况:孩子属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但父母一方户籍在嵩明县内的,可以不办理居住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嵩明县内的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房屋租房合同等其中一种)。 3.在嵩明务工工作证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嵩明县务工的相关证明,可以是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务工地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的务工证明等其中一种。 4.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在嵩明县就读函件,根据实际情况及疫情防控要求择时开具)。 5.孩子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完成证明。 6.缓学证明(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未入学的需要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请家长按以上要求先行准备材料,如有变动,以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通知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