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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科联:突出特色搞研究 增进团结促发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09    点击:0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云发【2012】9号)、《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把丽江建设成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丽发【2012】19号)、《丽江市委  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一流的实施意见》(丽发【2015】18号)文件精神,结合社科工作进行集中研讨,单位负责人对民族团结相关政策作阐释。

二是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理论研究工作。结合丽江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市社科联与市民宗局组织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在丽江的实践和探索”课题调研。认真总结回顾《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年来丽江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不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形成调研成果,并荣获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社科联云南省第八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教育。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把丽江建设成为云南省民族团结示范区、共同繁荣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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